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加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、在建工程、流动资产、无形资产等
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?
时间:2026-07-02
来源:本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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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、在建工程、流动资产、无形资产等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,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,健全资产验收、领用、使用、保管、维护等管理制度,明确资产使用人、管理人的岗位责任,规范使用流程,加强产权保护,推进国有资产安全有效使用。资产使用人、管理人应当履行岗位责任,按照规程合理使用、管理资产,充分发挥资产效能。资产需要维修、保养、调剂、更新、报废的,资产使用人、管理人应当及时提出。资产使用人、管理人发生变化的,应当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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